第一條 為規(guī)范會費的收繳與使用管理,保障學會充分履行職責,維護全體會員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取消社會團體會費標準備案規(guī)范會費管理的通知》參照省內相關社會組織的做法,結合學會章程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徽省城市規(guī)劃學會是安徽省城市規(guī)劃工作者、有關單位自愿參加而組成的具有學術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學會向會員收取會費是學會正常開展活動的主要經費來源。繳納會費是學會每個會員應盡的義務。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安徽省城市規(guī)劃學會全體會員。
第四條 按照《安徽省城市規(guī)劃學會章程》規(guī)定的會員義務,凡學會會員均須按本辦法規(guī)定,按期足額繳納會費。
第五條 按會員性質,學會收取會員會費標準如下:
1、理事長、副理事長單位:會費8000元/年;
2、常務理事單位:會費6000元/年;
3、理事單位:會費3000元/年;
4、其他會員單位:會費1000元/年。
第六條 對學會作出特殊貢獻的理事單位,由理事單位申請,經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的,可免收會費。
第七條 會員捐贈從其意愿。
第八條 會費按年收取,會員單位應在每年3月31日前應將當年會費按標準按時向本會繳納,匯入本會指定銀行賬戶。
戶 名:安徽省城市規(guī)劃學會
帳 號:76650188000044029
開戶行:光大銀行合肥廬江路支行
對于連續(xù)二年以上無故不繳納會費并拒不參加學會活動的會員單位,視為自動退會。
第九條 經批準加入本會的新會員,應在接到入會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當年會費。
第十條 學會收取的會費,按照“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為會員服務”的原則。會費主要用于為會員單位提供服務和按照章程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組織開展各項業(yè)務活動,保證學會工作正常運行的開支及為學會二級機構等基層組織開展活動提供的經費。
會費開支的主要項目是:
(1)學會召開的有關會議支出;
(2)學會組織的有關調研、考察和評優(yōu)活動支出;
(3)印發(fā)會刊、文件、資料等費用支出;
(4)學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工作補貼、差旅費、辦公費及生活福利費用;
(5)其他必要的開支。
第十一條 會員單位捐贈款可遵從捐贈方的意愿按財務規(guī)定使用。
第十二條 學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學會的資產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主管單位的監(jiān)督。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占和挪用學會的資產。
第十三條 學會收取的會費一律使用財政部門印(監(jiān))制的社會團體會費電子票據。
第十四條 學會會費由學會負責財務的部門收取和管理。
第十五條 學會每年向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公布會費收支情況,接受理事會和會員大會的審查,并在社會團體年檢時向民政部門報告會費收支情況。
第十六條 本辦法于2021年12月24日經安徽省城市規(guī)劃學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生效。